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安全【2021】132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常态化开展安全稳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及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学校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校园这条主线,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实现从源头上治理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全校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三、组织领导
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的落实。特成立安全稳定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延民
成员:各责任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排查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情况,安全稳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明确;安全稳定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党政联席会议、单位工作会议等是否定期研究安排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稳定工作是否部署及时,开展扎实。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
(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等落实情况,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日、安全活动月等开展情况;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情况;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学生处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三)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校园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食品监控系统任务完成情况;交通标志、设施等规范配备和管理情况、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情况等。
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消防工作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开展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和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教援装备配置,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电器设备设置规范和电气线路安装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电动车“飞线充电”和线路老化等现象。
责任单位:保卫处 各二级学院
(五)校车及交通安全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开展、作用发挥情况;校车服务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的清理情况,在用的非专用校车淘汰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校园内交通标识和减速带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有无乱停乱放现象等。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校园内副食品店、超市和餐饮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堂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情况等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七)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情况,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落实情况;校内是否有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校园客井设施隐患排查和维修改造、日常维护情况;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教育及洪灾、泥石流、雷电等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情况等。
责任单位:基建处
(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情况;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及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情况等。
责任单位:实验室管理处 医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
(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办理群众来访、来信等信访和网上信访事项情况;特殊利益群体信访问题稳控化解情况;涉校稳定风险定期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情况;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矛盾纠纷摸排情况,各类涉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等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理“校闹”情况,是否有因矛盾调处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恶性案(事)件等。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其他传染性疾病防控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运行情况;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情况;校园网格化、封闭式管理情况;值班值守、出入管理情况;学校大规模聚集活动管控情况;公共区域、关卡通道、封闭场所的通风消毒和校园及周边卫生整治情况.其它传染性疾病防控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十一)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四个禁止” (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落实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情况;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情况等。
责任单位:保卫处
(十二)其他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平安创建和平安校园建设开展情况;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反恐防范工作开展情况;防电信诈骗开展情况等。
责任单位:保卫处
五、时间进度及工作安排
2021年5月6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
校属各单位按照全校统一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全面彻底地进行安全稳定隐患大检查,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并将整改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学校安全稳定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孙昭妍,电话:2077232,邮箱:pdsxybwc@163.com。
(二)督导检查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
学校成立督查组,对各学院、各单位进行实地督查,重点对活动部署、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并向学校报送阶段督导检查情况报告。
(三)梳理总结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督查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再次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督导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此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未能在时限内彻底整改的安全稳定隐患,由督查组负责督导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督导检查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
(二)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此次督导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安全稳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开展检查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稳定工作经验,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定期编发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