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当日08:30—08:30(次日)
2.值班人员的选用必须按规定进行相关政治审查和业务技能培训考核,要求思想进步、立场坚定,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爱岗敬业、业务熟练,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
3.值班人员须掌握基本的用电常识,熟练掌握零线、火线、地线颜色及作用;掌握基本的防火常识,正确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4.值班人员须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掌握计算机构造原理和基础性理论知识,熟练利用远程桌面对服务器进行操作。
5.值班人员须熟练操作监控软件后台程序,并能对各监控探头储存阵列位置、设备数量、设备名称、设备分组、设备画面时间显示位置进行后台修改与设备重启。
6.值班人员须熟练操作监控视频软件,熟悉各监控探头位置及周边环境,能够熟练调取监控视频资料与视频截图,能够熟练操作监控探头画面上墙、画面拼接、回放上墙等,能够熟练操作监控墙LED屏的文字修改、字号调整、显示方式等。
7.值班人员须熟练掌握监控主机房设备名称、设备作用、设备操作方法、设备注意事项等基本知识。
8.值班人员须保守工作秘密,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资料,不向外界透露学校技防设施及摄像机(头)位置,不经允许不得将监控录像带出监控室,不得在监控室以外场所播放、评论监控录像内容,不得将未经许可人员带入监控室。
9.值班人员须保持监控系统全天候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能够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地段治安状况对监视屏进行观察辨别。对于观察中发现的问题须及时通知值班室,对于观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须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10.值班人员须密切关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须按要求报修并及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分管领导报告。
平顶山学院保卫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