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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守法“十不准”、“十做到”

作者:时间:2012-07-08点击数:

大学生安全守法“十不准”、“十做到”

“十不准”

1、 不准在宿舍卧床吸烟和私接电线;

2、 不准在宿舍点蜡烛或用明火、电器加工食物;

3、 不准擅动消防器材;

4、 不准夜不归宿、晚归宿和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

5、 不准私留他人在宿舍住宿;

6、 不准翻越校园围墙、围栏;

7、 不准在网上浏览、制作、传播有害信息;

8、 不准赌博和吸食、制贩毒品;

9、 不准女大学生在餐饮、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活动;

10、 不准酗酒和打架斗殴。

“十做到”

1、 做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 做到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

3、 做到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反对迷信;

4、 做到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英雄车”,发生交通事故报交警部门处理;

5、 做到出门锁门,插门就寝;

6、 做到将余钱存到储蓄所,随用随取;

7、 做到遵守实验、实习和集体娱乐活动安全规定,保证人身安全;

8、 做到不食用街头无证摊贩食品;

9、 做到同学间和睦相处,互相宽容,避免因琐事引发治安、刑事案件;

10、做到理智对待诱惑,不轻信盲从,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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