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平顶山市政府获悉,我校被授予平顶山市2012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2012年,全校各部门、院(系)相互配合,共同协调,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保证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组织机构,狠抓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认真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确保了安全工作的稳步发展,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无生产事故发生、无消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