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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单独立户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8-01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应广大教职工要求,经保卫处同派出所协调,凡在我校新校区家属区购房的教职工,可办理单独立户手续,望相互转告。

办理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6日。

所需证件:①、与学校签订的购房协议。②、系学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挂靠在亲属户口上的教职工持亲属户口本。

办理程序:1、持所需证件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立户常住证明,并由社区民警签字。

2、新城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明。

3、保卫处办理迁出介绍信。

4、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

5、新城派出所户籍室落户。

办理地点:保卫处户籍室(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2657712

驻校民警:李警官 联系电话:13783271677

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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