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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06-11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办行〔2015〕281号)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校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5月27日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全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全面提升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集中整治内容

1、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是否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体系,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等。

2、消防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是否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3、消防管理落实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

4、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及彩钢板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

三、集中整治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宿舍、餐厅、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食堂操作间、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消防设备设施要按照标准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要符合要求,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

2、彩钢板违章建筑。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凡发现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实施临时查封,立即迁出人员,并责令改变用途。

四、专项行动阶段

此次全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校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9月15日)

学校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仪器室、电教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

3、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

对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校属各单位始终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学校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认真督查,落实分工负责包点制度,实行责任捆绑,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暗访,掌握真正实情,凡发生火灾和工作不落实的,负连带责任。学校将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年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考核内容。7月上旬起,学校将对各单位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深入开展。校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从源头上治理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3、落实责任。要前移问责关口,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的,采取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做表面文章、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约谈。要严肃事后追责,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师生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4、加强宣传。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消防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紧密结合夏季火灾特点,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

校属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科,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8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郝老师 电 话:2077232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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