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新闻 > 正文

平顶山学院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作者:时间:2015-06-03点击数: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5月28日至6月2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在全校范围内全部排查一遍,逐一登记造册,做到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查封关停一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部门或个人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坚决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校长、校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闫天德为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刘秋明,基建处长马亚军、保卫处副处长王福强为副组长,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福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三、整治重点

(一)宾馆、餐厅;

(二)餐厅改扩建窗口、占用逃生通道商户、储藏间; 商户宿舍;

(三)中国移动(联通)公司在我校的机站;

(四)施工工地;

(五)部门或个人搭建的临时活动板房。

四、整治措施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师生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学校要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学校基建处要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

(三)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四)对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发现的其他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学校相关部门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

(五)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报请校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

五、工作方法

(一)坚持学校主导。校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部门领导主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统一制作、印发集中拆除、清理影响消防安全障碍物的公告。出台学校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规定和硬性整治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部门职责。校属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学校基建处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的排查整治,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学生餐厅、操作间、商户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的排查整治,保卫处负责对全校消防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校属各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三)组织联合执法。学校要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对发现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要联合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查封。学校各职能部门要部门联动,互相配合,活动领导小组对其他部门移交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共同整治。

(四)层层督导检查。要协调市消防、公安等部门监督执法人员,不间断深入学校重点部位和场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属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强大合力。

(二)落实单位责任。各单位要向相关场所和人员提前公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堵塞逃生通道的建筑和障碍物。

(三)严格规范执法,各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全校职能部门要坚持上限执罚,充分动用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硬性措施,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主动上门帮助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四)集中开展宣传。各单位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剖析典型火灾教训,提示本单位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鼓励师生利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学校宣传部门、校电台要一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主动跟进,跟踪报道,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战果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校属各单位要对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分别于6月5日和6月12日期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综合科)

Copyright@ 2012 平顶山学院保卫处. All Right Reaserved

地 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 电 话:0375-207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