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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出入及停放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10-10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秩序,确保校园道路畅通无阻,创建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即日起,所有进出学校及停放车辆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所有进出学校车辆出示《平顶山学院车辆通行证》并按西进东出(西门进东门出)及门卫保安指引有序出入;校外车辆持《平顶山学院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

二、所有到办公楼及科技楼办公、来访车辆均停放在办公楼及科技楼前面停车位,办公楼至科技楼后面环道及楼后绿化带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校园内各交通要道及公共部位严禁一切车辆停放。

四、在校内通行的车辆时速应控制在15公里/小时,非机动车辆5公里/小时。

五、施工车辆严格按照划定路线行驶。

六、校园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时须首尾方向一致,以尾部为准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

七、校园停放机动车时须就近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停放时要首尾方向一致,以车头部为准整齐有序。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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