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新闻 > 正文

2016年度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16-07-05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督[2016]370号)要求,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广泛动员学校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暑假和下半年全校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火灾宣传月活动时间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结束。夏季消防检查时间2016年6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结束。

三、工作任务

从即日起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整体消防宣传检查预案,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小火炉等燃煤取暖设备,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生火做饭。学生处、后勤管理处要严查学生违章用电现象,学生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

2、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要确保消防通道、楼梯、走廊等畅通无阻;学校关键场所和重点部位设置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示意图要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

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范。对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礼堂、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对采用燃煤、燃气、燃油的食堂及取暖锅炉要派专人负责,进行严格的监管、监控。

4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的主题,加大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对在校的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学校于2016年6月20至2016年7月20日的“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学校层面邀请省市有关部门专家对辅导员、学生干部、关键部位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分级培训,各院系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平顶山学院2016年度火灾警示宣传月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抽调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负责学校此项工作的上报起草工作,做好阶段工作总结讲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学校各单位都应制定本单位宣传活动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有效的管控机制,确保本部门、本院系安全稳定。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或以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照《平顶山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暂行规定》严肃追究,依法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整体工作结束后,学校防火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平顶山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Copyright@ 2012 平顶山学院保卫处. All Right Reaserved

地 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南段 电 话:0375-207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