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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方案

作者:时间:2012-09-28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中秋节、国庆节、“十八大”期间和四季度全校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平安委[2012]10号”文件《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百日安全生产攻坚战”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校安委会决定从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增强安全稳定网格化监管,加大对全校各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中秋节、国庆节和“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校“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平顶山学院“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文祯中

副组长:闫天德

成 员: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刘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深入开展安全稳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人,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安全隐患管理长效机制。“百日安全攻坚战”期间校安委会将向全校公布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校属各单位也要及时公布、督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对严重威胁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要采取限期整改的果断措施。

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二)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及公用设施、消防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攻坚战”。

1、危险化学品: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化学化工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建筑及学校公用设施: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检查活动,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安全责任,加大秋、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抓好对重点项目、燃气设施设备、热力管网等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

3、消防及公共安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对“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狠抓中秋节、国庆节、“十八大”期间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以及秋季、冬季防火工作,加强对校机房、教室、餐厅、超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重点单位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加强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它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制订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学生处、团委、各院(系)

4、特种设备:加强对学校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执法活动,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顶大检查。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图书馆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

搞好法制、安全教育,是校园安全稳定的基础。学校各部门要以“百日安全攻坚战”为契机,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三)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救助体系。针对秋、冬季恶劣天气多,易发事故灾难的实际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的信息联动、资源共享的应急联合处置机制。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雾雪、大风等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校园防火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配备救援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迅速组织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各部门、院(系)要成立“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部门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将活动方案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通过层层发动,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各部门、院(系)要根据此次活动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以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安全条件、落实安全责任制等工作为主线,开展“百日安全攻坚战”,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百日安全攻坚战”情况进行全面抽查,监督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校安委会组织督查组深入各部门、院(系)重点单位认真仔细督查,以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听取各单位的汇报,并将督查情况向相关单位及时反馈。通过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全面总结“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经验成果,表彰先进,查找问题和不足,对发现的问题或未整改到位的隐患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确保安全稳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各部门要按照校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活动摆到重要工作日程,高度重视,充分准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好今年的“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力戒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全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围绕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攻坚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要根据活动的进展,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并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倡导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各部门、院(系)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针对自身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促进全校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四)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要认真做好安全信息的上报工作,2012年9月25日前各部门和校安委会成员单位将“百日安全攻坚战”活动方案及联系人名单上报校安委会办公室。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活动开展情况报校安委会办公室。2012年12月20日前把活动总结报校安委会办公室。

(五)加强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各类重特大事故和险情,做到快速报告,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把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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