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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7-05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督[2016]370),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动员全校力量,集中开展消防检查,切实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全面提升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内容

从即日起至7月底,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全校集中开展“三个一”(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实现“一懂三会”。

2、学校安全职能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面向师生生,根据不同院系、年级层次,分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夏季消防检查内容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各地、各单位进行自查,第二个阶段校消防安全委员会适时开展督查。夏季消防检查主要内容是:

1、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是否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体系,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等。

2、消防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是否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3、消防管理落实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

4、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及彩钢板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

5、人员密集场所情况。宿舍、餐厅、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食堂操作间、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按照标准配备,并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校属各单位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作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2、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个部门、院(系)、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要建立检查整治档案,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学校职能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一线,掌握实情。

3、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消防宣传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等各种媒体,加大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校属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请于7月1日前报保卫处综合科,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郝老师 电 话:2077232

邮 箱:981686124@qq.com

校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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